近日,华蓥市纪委以文件形式通报了专项巡察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全文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起到了震慑警醒作用。
2017年12月,华蓥市委巡察办在对阳和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时,第三巡察组成员小陈发现一笔扶贫资金使用存在“异常”。“财务资料显示,龙山寨村有一笔产业扶持周转金在借出后又被立即收回村上,不合常理。”小陈立即向组长老朱作了汇报。针对这一问题,巡察组当即召开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深挖细查,核实该笔产业扶持周转金空转的真相。
“你借过1万元产业扶持周转金?”“产业扶持周转金1万元?没借过。好像有一张卡,放到村上的。”该贫困户表示对这笔钱毫不知情。
与此同时,另一谈话组不动声色对相关村干部同步开展谈话。“请你介绍一下你村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请介绍一下你村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困难或者问题。”“村上的涉农惠民资金使用情况如何?”
看似闲聊,但谈话工作人员目的十分明确。村干部却表示:“涉农惠民资金全部按规定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金额不大,但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这是顶风违纪!”老朱在组务会上气得敲了桌子。
经过全面摸排,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经核查,2017年7月10日,经阳和镇某村村委会主任李某提议,村支部书记赵某同意,2人以贫困户名义从掌握在村上的银行卡中支出产业扶持周转金1万元,用于垫付村民农业保险9820元,余180元保存于李某处。
“要重点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贪污挪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华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西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作出了硬性要求。
该问题基本事实清楚,涉嫌违纪,按照华蓥市委“快查快结快处,形成强大震慑”的要求和扶贫领域相关纪律规定,巡察组立即将调查结果形成巡察专报移交市纪委。
因涉嫌挪用扶贫专项资金,2018年1月,华蓥市纪委依纪对赵某、李某2人立案审查,5月,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全市通报,违纪款全部追回。
查处一个,警醒一片,震慑一方。华蓥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完成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抓好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推动“回头看”全覆盖,强化巡察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刘果 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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