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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布2018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公告
【发稿时间:2018-6-1】 【稿件来源: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月7日—8日和6月12日—15日,是全国高考和我市中考时间。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舒适、宁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对2018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公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6月4日-6月15日(全天24小时)。

  二、禁噪范围:广安市建成区范围。

  三、禁噪要求:

  (一)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室内的各类文娱活动应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所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演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产生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三)露天烧烤店、夜啤酒摊点、夜市一律停业。其它餐饮业的经营活动严禁在中午12:00-15:00和晚上22:00后产生噪声污染。

  (四)产生噪声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因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部门证明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且须公告附近居民。在居民集中区和学校附近产生噪声的工、矿企事业单位也按此要求执行。

  (五)产生噪声的室内外装饰装修、铝合金加工类以及运输装卸作业等,一律停业。

  (六)禁止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喇叭广播,以及采用其他发出高频率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本公告规定者,城管执法、环保、公安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五、对产生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可拨打城管执法投诉热线12319或110;对产生工业噪声污染的行为可拨打环保热线12369;对产生交通运输以及烟花爆竹燃放噪声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公告

  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编辑:熊雪华 【返回首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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