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广安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从5月起,将在跨县级流域的西溪河、长滩寺河、驴溪河流域正式实行流域及饮用水源水环境生态补偿。
饮用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安全和广大群众的健康。近年来,我市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通过加强宣传、建立饮用水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改等方式,保护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为群众幸福加码。
落实责任建机制构建安全保障体系
为了向老百姓提供优质饮用水,我市共设定106个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82个。
如何保护这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确保源头上的安全?今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这也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
《条例》主要围绕饮用供水安全管理的体制展开,对管理责任主体、统筹协调机制、河长制、区域合作机制、生态补偿机制、人大监督机制等作出规定,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二次供水、企业管理等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并对监管机关、企业明确了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我市全域覆盖实施的洁净水行动、河长制工作等治水“大招”,也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保障。
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透露,即将出台的《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检测信息共享及发布机制的实施意见》,还将对饮用水从源头到水龙头实施全过程监管,以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层层相扣的责任机制,构建出了饮用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体系。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2.6%;2018年1至3月,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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