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拟定我市公路水银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制度;掌握全市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动态,制定所监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监督检查从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对所监项目进行中间交工质量检测;参加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总结、上报,参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及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负责本部门所监工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