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改善生态环境,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努力,更需要每一位公民做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者、支持者、参与者。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多部门、跨区域、造福全民的长期的宏大的系统工程,既是政府工作的要务,也是全民的大事。因此,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个阶层、团体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公众参与机制,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生态文明建设才能真正成为政府主导、公众自觉有效参与的行动。
生态文明建设与公众息息相关。华蓥的城市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如何,关乎每一个华蓥人的利益。只有每个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才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发展和消费方式,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也有法律基础。《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对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明确规定。
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行动。无论是珍惜每一粒米、节约每一滴水、合理利用每一度电,还是监督环境违法行为,人人都应当自觉参与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环境保护添砖加瓦。 (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