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上半年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公告规定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6月20日(星期二) 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办公大楼四楼416室)。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网上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6、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6月21日前等额递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