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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的通知(1)
【发稿时间:2017-6-21】 【稿件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规划建设局,市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7〕398号)精神,现将我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及时将川建人教发〔2017〕398号文件(详附件或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www.scjst.gov.cn/news/center/show-1004793.html)精神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动员其积极申报,市属建筑施工企业由建管科、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产科、勘察设计和监理企业由勘察设计科、市政公司由城建科分别负责通知;其它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传达和通知。

  二、申报渠道

  各区市县(园区)申报人员除按省厅要求程序进行申报外,各区市县(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初审同意,并报同级职改办同意后,统一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属企业及事业单位和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企业在市内有在建工程,其单位人员自愿从广安市进行申报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在建工程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园区)统一汇总上报。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中级职称不是广安本地职改办(含各区市县、园区)办理的,需按广市职改办通〔2016〕11号要求到相应的职称改革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申报。

  三、严格把关

  各地各单位要严把推荐关,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的人员在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时,要严格按川建人教发〔2017〕3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查日期。各申报人员及审核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报、装订各类申报材料,凡申报材料要素不全、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装订的一律不予接件。

  四、按时上报

  为确保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能按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安市收取评审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至8月2日,报送地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513室),各区市县(园区)、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应一次性集中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劲,联系电话:0826-2321369。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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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懿航 【返回首页】【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