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你瞅啥”引发的命案。今年8月,一对青年男女饮酒后和另一名男子发生言语纠纷,持刀互殴导致一死两伤。有媒体梳理发现,近年来由于“你瞅啥”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北京时有发生。北京三中院对2014年至今因家庭琐事纠纷、眼神不适当交流等“非典型琐事”引发的已审结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其中酒后言语失和的案件占四成。(12月5日《北京青年报》)
不只是北京,近年来,“你瞅啥”曾经在黑龙江、辽宁、山东等多地引发血案。这略带调侃的三个字,平日里在朋友间或许只是一句玩笑话,但若是当事人喝了酒,情绪失控,则极易引起误解,甚至借着酒劲酿成血案。血案背后,折射出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处理事情的方法简单粗暴。法律意识强的人,不会因言语不和就大打出手,遇事只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不管是一时冲动还是一时逞强,只要触犯法律,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所以,面对矛盾纠纷,我们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