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依法对协兴镇八一村2组的两处“双违”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不仅维护了群众公共利益,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还为我市开展的“洁净水”行动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2012年,当事人余某和张某在协兴镇八一村2组租用土地,擅自修建房屋和搭建彩钢棚,从事废油脂收购、销售。二人加工的废油脂产生的大量废水排入渠江,不仅污染了水源,发出的恶臭味也让附近的居民怨声载道。
今年3月,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城管执法局协兴大队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余某和张某修建的房屋和彩钢棚并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3月20日,协兴大队依法向两名当事人送达了限期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然而,到期后,当事人并没有自行拆除。随后,协兴大队的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对余某和张某进行法制教育,督促其自行拆除,经过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余某表示愿意配合拆除,但张某仍抗拒拆除。
3月28日上午9时,城管协兴大队联合协兴镇以及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的50余人到达现场,准备对余某和张某非法修建的两处“双违”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执法人员再次对违法当事人张某进行了教育,使其配合拆除工作,可是张某不仅拒绝配合,反而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暴力抗法。见此情形,公安民警果断出击,将其带离现场。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张某的违法建筑应声倒地。余某的违法建筑除了自行拆除的一部分外,工作人员也协助其对剩下的进行了拆除。目前,余某、张某的两处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 (杨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