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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房产管理局(1)
【发稿时间:2011-5-26】 【稿件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支部书记、局长:   王祥永

  支部委员、副局长: 夏灵敏

  支部副书记:       林建强

  工会主席:         蒲晓蓉

  妇委会主任:       刘  英

  一、广安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房产管理的制度。

  (二)承担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承担广安区辖的房屋登记工作。

  (四)承担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和从业人员执证上岗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

  (六)承担广安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长:王祥永   办公电话:2391933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文秘、信访、档案、保密、综治及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安全保卫等工作。

  2、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3、负责局机关人事、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林建强  办公电话:2669033

  (二)产权产籍科主要职责:

  1、参与监督指导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2、参与制订全市房产管理制度。

  3、承办广安城区及广安区辖乡镇的房屋登记、确权、发证等工作。

  科 长:夏灵敏  办公电话:2323344

  (三)住房保障科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镇住房保障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2、承办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

  3、负责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工作。

  科 长:袁川荣  办公电话:2396899

  (四)房地产业科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工作。

  2、参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和从业人员执证上岗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5、承办广安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科 长:余 宏  办公电话:2253603

编辑:米奇 【返回首页】【打印